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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3年09月13日 来源:鹿城文明网 作者: 发布者:鹿城区文明办 字体:

  关于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通知

  鹿文明办〔2013〕47号

  鹿城区属(辖)各级文明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突出道德建设内涵,根据《关于在全市文明单位中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通知》(温文明办〔2013〕5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以“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引导文明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投身道德实践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六城九市”联创,努力“超赶发展、再创辉煌”,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堂”即建立道德讲堂:按照“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要求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讲堂必须设置统一背景,墙上有道德格言、修身经典等场所氛围布置,并严格按照“做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讲故事、发善心、送吉祥”等八个流程开展活动。组建本单位“道德讲堂”宣讲队伍,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规范档案材料整理,包含“道德讲堂”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活动记录表、每个流程活动照片、活动签到表、主持词、评议和感言发言稿、新闻报道、年终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一队”即组建志愿服务队:建立由单位班子领导、中层干部、各类先进典型代表、党员干部职工等组成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认真制定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办法和年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大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动员并常态化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山川河流、文明风尚传播、网络文明传播、劝导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干部群众在实践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

  “一牌”即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文明单位内部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提示牌左上方统一标注“遵德守礼”字样),积极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宣传氛围,引人崇德尚善。充分利用单位橱窗、绿地、走廊、电子显示屏等适宜位置,设立反映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单位文化、文明礼仪、国学经典和社会公益等内容的提示牌,用道德文化感染人、熏陶人、培养人,引导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践行文明,争做谦恭有礼的温州人。

  “一桌”即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单位食堂要有“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牌或宣传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理性消费的饮食习惯,做到不剩菜、不剩饭,自觉在全社会引领“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倡导餐桌礼仪,树立“适度点餐、合理消费”观念。讲究用餐卫生,维护用餐环境,不肆意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一传播”即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建立3至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文明单位要在中国文明网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户头,省市两级文明单位在温州文明网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户头。要求每月撰写原创评论文章至少一篇,每人每月在新华网博客、新浪博客更新文明博文至少2篇,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针对文明话题进行跟帖、留言、转播,每人每月总数不少于20条,要积极配合中央、省、市文明办做好重大网络传播活动,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五个一”创建活动,是今年中央文明办提出的创建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也是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的重要途径,更是当前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五个一”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注重工作实效。各级文明单位要联系实际,结合“六城九市”联创、“五型机关”创建载体,不断探索创新,做到文明创建活动在内容上有拓展,在载体上有突破,在效果上有提升。要大力宣传“五个一”创建活动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工作的影响面。

  3.严格考核标准。各级文明单位要将“五个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日常动态管理和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五个一”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五个一”创建活动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复评考核的重要标准。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附件:关于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