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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慧雷:化移风易俗工作是时代所求、群众所盼

2016年12月02日 来源: 作者: 发布者:鹿城区文明办 字体:

  在全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胡慧雷

  同志们:

  今年9月份,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将温州确定为移风易俗工作先试先行城市,鹿城作为主城区,理应走在前列。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中央交给温州的工作,温州落到鹿城的任务抓实抓好,就是要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着力解决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问题,切实营造除陈规、去陋习、尚科学、倡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刚才,区民政局、七都街道、山福镇的同志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区文明办朱克主任做了专题部署,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时代所求、群众所盼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生活的改善,人们对精神文明有了更高的追求,特别是精神生活较为匮乏的农村地区,对精神文明需求更显迫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绕不开移风易俗,也必须移风易俗。

  1.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倡导文明新风的现实要求。应该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温州得到了很好的传承,温州人在外打响了“当得了老板,也睡得了地板”的创业精神,“特别能吃苦”成了温州人的标签。但温州人的“爱摆排场”也是出了名的,特别是红白喜事方面的陈规陋习非常突出。婚庆,大操大办、彩礼高额、闹婚低俗,很多人的月工资就只够赴两趟婚宴。丧事,也是大操大办,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比有些地方的喜事搞得还热闹。深化移风易俗,就是要破除这些陈规陋习,营造文明新风、良好风气。

  2.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推进乡风文明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很快,道路、房子、车子这些硬件设施都上去了,精神文明还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乡风文明还没有真正形成。无论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还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委提出的“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美丽乡村建设“五美”标准,又或者区委、区政府开展的“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乡村文明行动,都对乡风文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推进乡风文明,首当其冲的就是移风易俗,重点和难点就在于移风易俗,必须不断推进,不断深化。

  3.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顺应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有句俗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中国人最讲究的就是面子,最忌讳的就是没面子。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老规矩就成了一把检验面子的标尺,大家都有怨言,但很少有人敢越雷池半步。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温州市社会道德环境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反映,温州公众对本地婚丧嫁娶铺张浪费方面的评价仅55.02分,受访者认为迫切需要狠刹大操大办歪风。人情往来,其本意是维系情感,但其中掺杂的攀比心理却越来越重。婚丧嫁娶的传统礼仪,已沦为大吃大喝的“面子工程”,存在“贵就是客气”的扭曲观念,不要对的,只要贵的,野生黄鱼、茅台几乎成了标配,花费巨大。各种陈规陋习花样繁多,有条件的讲排场、比阔气,没有条件的也要硬撑门面,甚至不惜债台高筑,加重了家庭负担,影响了正常生活,带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对此从内心里是非常反感的。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就是要破解这个难题,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也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减负”工程,必须抓紧抓好。

  二、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要突出重点、层层推进

  随着这些年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区移风易俗工作总体是有起色的,但也存在着进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工作不深入等问题。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下定决心、持之以恒破旧俗、树新风,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要大力抓好正面教育引导。俗话说,“移山易,移俗难”,移风易俗难就难在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必须宣传先行、教育先行,化“要我移”为“我要移”。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要大张旗鼓。要通过价值观宣讲进基层、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讲、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特别是要发挥好党员干部、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带头表率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查摆自身及身边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二是主题宣传要贯彻始终。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典型评选、权威评论、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报道一批好典型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等基层阵地,引导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典型选树要树立鲜明导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作为文明村镇、“五美”乡村和文明家庭、文明户等各类评选创建活动的重要条件,凡出现婚丧事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或出现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要给予黄牌警告,直至撤销荣誉称号。要继续深化星级文明农户和“五好家庭”创建,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引导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四是正面引导要贴近群众。要从社会风尚、日常生活等方面入手,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成功案例,推选一批典型,提炼形成可供市民借鉴、为群众所接受的作法。比如这些年就时常有老人做寿、孩子周岁不摆酒设宴而改为在“红日亭”施粥煮面,老人做寿不设宴摆酒而改为修桥筑路等,社会反响都很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显现示范带动作用。

  2.要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礼品迎来送往等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促进农村形成崇德向善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文明健康之风。一是重点要突出。推进移风易俗的抓手就是要聚焦在婚丧礼俗整治上,在这个点上突破了,其他方面就可以带起来,真正起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整治要严厉。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好“禁新”巡查督查通报排名机制,原则上区级半月一巡查,街镇十天一巡查,村居一周一巡查。巡查时一经发现新建私坟,坚决拆除、彻底平毁,并实行“禁新”问责追究机制。要严肃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加大曝光力度,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予以处罚到位,切实加大震慑和教育力度。三是措施要到位。要痛下决心,强力整治,通过开展教育警醒、倡导群众自觉、实行制度约束等举措狠刹大操大办风;通过加大宣传引导、注重事前劝导、提供布点疏导等办法狠刹公德缺失风;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坚持丧事简办、提倡厚养薄葬等做法狠刹陈规陋习风;通过宣传提高守法意识、加快生态墓地建设、严格执行依法殡葬等方式狠刹乱埋乱葬风,形成科学、依法、健康、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良好社会风尚。

  3.要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对稳定农村社会环境、促进移风易俗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落实好完善好“一约四会”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使之真正成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利器。一是“四会”要建立健全。各对口职能部门要制订统一规范的工作细则,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帮助和引导各行政村成立“四会”组织,做到有章程、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要引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支持“四会”开展相应活动,到2017年力争9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约四会”。特别是要注重红白理事会这一龙头组织的建设,要把好理事会成员提名关,酝酿好候选人名单,尽量涵盖不同姓氏、家族、村民小组,特别是一些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各“人头、老总”和家族族长,要尽量吸纳到红白理事会中来。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领导,原则上支部书记要担任会长,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必要的领导和支持。二是“村规民约”要契合实际。要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来推进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可行性,决定了能否被群众接受和认可,能否最终落到实处。会上已下发了《鹿城区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意见》,各街镇要指导各村召开“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会议深入学习,在领会方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村镇实际,将婚丧嫁娶、入学入伍、乔迁祝寿等纳入其中,形成具有本村特色的村规民约。三是作用要充分发挥。要把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和选举理事会的过程作为受教育的过程,通过征求意见、公开选举,来统一理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思想,让他们率先转变思想观念,激发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村规民约要对红白喜事的标准、流程及奖惩等予以明确规定。要制定红白理事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对红白事的参加人员范围、车队辆数、乐队规模、酒宴桌数、开支大小等消费标准和办事规模作出合理规定,形成勤俭节约、简办婚丧的新习俗。特别是红白理事会要创新载体与形式,主动策划文明健康、勤俭节约的婚丧嫁娶等活动,提供示范、引导参照。

  4.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的同志一定要增强阵地意识。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主动权,积极主动占领思想阵地,将陈规旧俗、低俗腐朽的东西挤压出去。一是要注重“传”文化。要注重传统文化节日的传承,以“我们的节日”活动为载体,围绕“四时八节”和重大纪念节庆,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丰富传统节庆思想道德内涵,开展绿色清明、端午龙舟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新习俗、树立新风尚,真正把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活动办成爱国节、文化节、孝敬节、仁爱节。二是要加强“种”文化。要把建设乡村记忆馆、培育村级文化社团等内容作为“种”文化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本地特色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展示村民富有地方特色和乡村气息的老物件、老照片,延续历史文脉,记住乡情乡愁;要加强文化能人、群众性活动带头人的培育,积极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农村群众文化。要注重发挥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阵地作用,着力抓好青年一代这一核心群体,使其在移风易俗上发挥先导作用。三是要着力“送”文化。要依托已经建成的69座文化礼堂以及在建的12座文化礼堂,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文化礼堂“天天有人气”“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年年有盛会”,做到“门常开、人常在、活动常新”。要利用好文化礼堂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平台,使文化服务更加精准。要组织市民艺术团、市民宣讲团等市民系列队伍走进文化礼堂,继续深化“瓯越名师进礼堂”、“民俗文化进礼堂”等品牌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远离农村宗教迷信活动,使文化礼堂真正成为群众精神乐园。

  三、深化移风易俗要明责落责、常态长效

  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移风易俗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旧的习俗还很强大,是不可能开几个会、发几个文件、喊几句口号、拉几条横幅就破除的。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长远,长抓不懈,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1.责任要明确。刚才,文明办朱克主任介绍了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把手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街镇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各街镇要加强对村居指导,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各理事会成员要不避困难,敢于担当,提前介入,主动工作。

  2.措施要常态。移风易俗是件改变社会风气、改变思想观念的社会性系统工程,艰巨性可想而知,唯有常抓不懈方能出成效。“六大行动”的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常态落实工作,同时要推陈出新,积极探索符合市民期盼、时代潮流的新风尚。比如“青山白化”治理工作,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只是单纯的“拆坟”,并没有解决老百姓祭祀的需求,以致陷入了“拆了修,修了拆”的循环圈。现在,通过生态化改造,既保留了人们祭祀的空间,又最大限度地还山以绿,兼顾了生态保护的目标和对传统丧葬习俗的人性化尊重。

  3.机制要健全。要建立健全部门、街道、村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不定期研究、解决移风易俗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在党总支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凡是不合格的要推倒重来。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对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予以追责。

  同志们,移风易俗工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合乎民心的大好事。全区上下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责任、饱满的热情、浓厚的氛围和有效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