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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信息第23期

2016年05月27日 来源: 作者: 发布者:鹿城区文明办 字体:

  ●吕朝晖赴鹿城区龟湖路开展“路长”督巡工作

  ●鹿城区召开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考核培训会

  吕朝晖赴鹿城区龟湖路开展“路长”督巡工作

  5月23日下午,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吕朝晖以“路长”身份,到挂钩联系路段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龟湖路进行督巡,与蒲鞋市街道一起研究整改提升方案,帮助协调解决工作难点,指导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水平。

  吕朝晖一行对1300多米的联系路段进行来回全程督巡,看街貌、访民意、听建议、商对策。对发现的占用盲道摆放花木、路面破损、人行道停车等现象,每发现一处,吕朝晖一行都会详细询问问题生成原因、指导分析对策、提出整改时限。督巡中,吕朝晖一行与属地街道及城管、交警等部门,就停车泊位施划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督巡期间,吕朝晖一行听取了蒲鞋市街道“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传达了近期市委书记徐立毅等市领导关于“治乱”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并就深入推进“治乱”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一是将“治乱”进行到底。“治乱”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查找补齐城市管理短板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深化巩固“六城联创”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打造“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不为治乱而治乱,重在过程、重在常态、重在见成效。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市领导的系列讲话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月有变化、半年初见成效、年底明显提升”这一时间节点要求,将“治乱”进行到底,保持严管态势,使严管成习惯、严管成常态、严管见成效,让市民在“治乱”行动中有明显的获得感。

  二是将“路长制”用足用活。推行市区示范路“路长制”是市委市政府为整合资源推动“治乱”工作落地见效而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共有40个市直部门“一把手”和90多名区领导担任130条路的“一级路长”,要充分借势借力、盘活资源、开足马力,打好街道和部门联动“组合拳”,推动“治乱”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立足辖区实际,引导优势资源集中打好特色牌,让治乱的过程成为加强城市管理的过程,成为培育树立亮点品牌的过程,通过亮点选树、特色打造提升“治乱”水平,走出抓城管抓社区服务的特色路子。

  三是拉高“治乱”标准标杆。“治乱”水平高低、成效好坏关键在标准和参照系。要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主动对标杭州等先进城市,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停车秩序管理、路面保洁、公共设施建设、绿化养护建设等工作,加大设施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该修该补的要及时做到位,该建设该提升的要努力做到佳。尤其是在停车秩序管理中,要堵疏结合,在严管重罚的态势下,加快停车泊位的施划,做到应划尽划、科学适用、惠民便民。

  四是把社区基础打牢扎实。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治乱”基层基础作用,在老街区中抓社区创建尤其重要。要进一步通过幸福社区(美丽社区)创建,着力破解“治乱”难点重点。注重社区的特色化创建,结合面上的“治乱”,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思路,谋划好、设计好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打磨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样板”,以社区的创建辐射面上的提升,推动“治乱”在整体上出形象出效益。

  五是发挥共建资源优势。结对共建是群众性文明创建的一项“传家宝”,是文明创建体现群众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工作事半功倍的有效载体。在“治乱”中,我们要充分发动辖区群众、辖区单位搞“大合唱”,避免“单打独斗”。要充分立足辖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动员他们参与,诸如在高峰期学校周边组织开展“即停即走、文明停车”“不添堵、不添乱”活动等等,形成“城市治乱、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努力推动“治乱”成果最大化。

  鹿城区召开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考核

  培训会

  为推进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着力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第一次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考核工作,5月24日,鹿城区文明办召开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考核培训会,对城市管理“治乱”行动考核工作进行再部署,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

  会上,鹿城区文明办凌建飞副主任对城市管理“治乱”行动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是目前的中心工作,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将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常态化,对自己辖区内发现的问题能即知即改的要马上整改;对不能即知即改的问题要进行摸底并做好整改准备。三是考核工作要做到熟记考核内容,科学掌握考核办法。

  全区14个街镇的考核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