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文明办2016年部门预算
一、鹿城区文明办基本情况 鹿城区文明办是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参公事业单位。共有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6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85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2.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单位结余收入0万元。
(二)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1852.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240.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城乡社区及专项业务支出1581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公共服务支出(该部门对应的功能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离退休方面等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及社会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城乡社区及专项业务支出主要用于下拨各街(镇)社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专项经费的支出。
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