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
一、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参公事业单位。共有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5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937.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937.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单位结余收入0万元。
(二)2015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1937.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该部门对应的功能科目)733.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2.5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该部门对应的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以及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方面……等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下拨各街(镇)社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专项经费的支出。
附件:区文明办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