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鹿城区“最美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寻找鹿城区“最美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团鹿联〔2015〕5号
各街道党工委、藤桥镇党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区广大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在全社会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志愿者”活动。
一、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旨在发现在鹿城赶超发展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志愿者,通过寻找、发掘、宣传他们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事迹,勾勒出全区广大志愿者崇德、向善、无私、奉献的美好形象,诠释志愿服务的深刻内涵,汇聚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二、活动主题
志愿精神闪耀鹿城•助力发展唱响最美
三、主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温州市鹿城区志愿者协会
四、候选人条件
1.凡在鹿城区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各类志愿者,年龄不限。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3.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累计满100小时,特别是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留守儿童以及“六城九市”建设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4.本人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活动流程
活动分为征集、评审、表彰、宣传4个步骤。
第一阶段:征集阶段(5月6日——5月15日)。
1.广泛宣传。通过媒体与网络在全社会形成宣传高潮,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活动。通过制作活动专题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多渠道搜集相关材料,广泛征集典型志愿者事迹。通过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倡树“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文化。
2.自愿申报。申报从5月6日开始,5月15日截止。申报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街道党工委、藤桥镇党委,区直机关党委(党组),志愿者组织要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各年龄段的志愿者进行申报,统一收集、统一审核申报材料(见附件),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鹿城团区委。原则上各街镇要筛选报送10名以上的候选人,志愿者个人也可通过自荐方式,直接向鹿城团区委进行申报。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5月16日——5月23日)。主办单位将根据材料审核、网络投票、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两个阶段,以百分制评选出10名鹿城区最美志愿者、10名鹿城区最美志愿者提名奖。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5月下旬)。鹿城区委宣传部、鹿城区文明办、鹿城团区委、鹿城区志愿者协会将对“最美志愿者”进行命名表彰颁奖。
第四阶段:宣传阶段(6月—12月)。
1.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渠道,广泛宣传评选出来的“最美志愿者”的感人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
2.积极号召社会上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学习“最美志愿者”活动,通过组织宣讲、党团活动、座谈会等形式,使高尚的奉献精神深入人心,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最美志愿者”在社会上真正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群众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流程,扩大我区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寻找“最美志愿者”活动旨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以寻找“最美志愿者”为主线,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当志愿者、做志愿服务,不断促进我区志愿者队伍制度化建设。
(二)坚持面向基层。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在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的志愿者,同时要兼顾不同年龄层次的志愿者,真正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草根英雄”发掘出来,确保“最美志愿者”具有引领社会新风尚的“标杆”作用,值得大家去尊敬、去学习。
(三)加大推介力度。区级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和群众产生互动,把广大群众的热情调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家喻户晓,众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寻找”的活动氛围。
(四)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各街镇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把真正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推荐上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申报材料要做到语言精炼,详略得当,层次清晰,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并附能较好反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的图片或集体合影5张。材料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至区行政中心2号楼205室,团区委办公室,赵洁,电话88030156,邮箱zhaojie530@qq.com。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共青团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