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鹿城文明网!今天是:
投稿邮箱: wzlcwmb@163.com 滚动新闻:

鹿城文明网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鹿城文明办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鹿城区文明单位、第六批鹿城区文明服务示范点、第十三批鹿城区文明村的通报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 鹿城区文明办 作者: 发布者:鹿城区文明办 字体: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鹿城区文明单位、第六批鹿城区文明服务示范点、第十三批鹿城区文明村的通报

鹿委发〔2014〕48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藤桥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区各单位认真按照《鹿城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鹿城区文明服务示范点管理办法》、《鹿城区文明村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文明村创建活动。经自愿申报、组织考核、社会公示,区委、区政府决定,命名区信访局等8家单位为第十六批鹿城区文明单位、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窗口等5家单位为第六批鹿城区文明服务示范点、藤桥镇底垟村等2个村为第十三批鹿城区文明村。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重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十六批鹿城区文明单位、第六批鹿城区文明服务示范点、第十三批鹿城区文明村名单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