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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第2期)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 鹿城区文明办 作者: 发布者:王珈璐 字体:

  省文明委调研组督查情况反馈通报

  9月10日至12日,省文明委调研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温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街道、社区、道路、农贸市场、网吧、学校、公园、超市、药店以及物业、银行、医院、车站、图书馆等“窗口”服务单位,并对调研情况进行了反馈,现通报如下:

  一、公益广告宣传方面

  (一)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广告位中公益广告宣传相对偏少。主要广告位基本没有设置公益广告,而是在相对不显眼的位置或醒目位置背面用简易KT板制作公益广告进行张贴宣传,冲击力和影响力有限。

  (二)大屏幕、楼宇电视刊播公益广告较少。部分学校、广场、住宅小区中的大屏幕没有刊播公益广告或部分电子显示屏幕处于关闭未正常使用状态。

  (三)主要城市道路、公交站台设置公益广告偏少。主干道和公交站台的广告基本都设置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没有或零星存在。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方面

  (一)公共场所要加强。不少公共场所未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

  (二)校园内要加强。学校缺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如鹿城实验中学等,学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还未布置,所有橱窗未见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

  (三)居民住宅区要加强。部分老旧小区进出口或宣传窗内未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大部分楼道没有设置核心价值观内容。

  三、窗口服务行业方面

  (一)便民服务有缺失。部分窗口行业未设置无障碍通道。一些单位通道连接的门因常年锁死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

  (二)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不少窗口服务单位对投诉处理机制不够熟悉或部分投诉处理内容不够完善或没有及时的回复反馈。

  四、公共安全方面

  (一)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部分街道、社区、物业小区、窗口服务单位等消防器材不全、灭火器欠压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老居民小区楼道内无消防安全设施;有的消防栓箱内缺失水枪、水带,有的消防栓箱内没有灭火器。如典雅小区一幢8层高楼,没有一层消防设施齐全,有的没有水枪,有的没有水带。

  (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如鹿城实验中学东侧的东来锦园,小区楼道消防设备被物品随意阻挡,影响使用,该小区监控室工作人员无上岗证,部分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消控室内无人值班且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三)公园等公共场所重要部位缺少监控设备。部分公园、广场重要位置未设置监控设备,影响公共安全。

  (四)网吧安全管理不够到位。部分网吧吸烟、灭火器失压或消防通道阻碍不畅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网吧吸烟现象较多,如名豪网吧、漫享网吧等都不同程度存在吸烟现象;部分网吧消防灭火器压力不足,部分网吧消防通报堆放杂物,影响正常通行,如名豪网吧安全门是锁着的。

  (五)药店经营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药店在没有医生医院开具证明的情况下售卖处方药品。如公园路一洲大药房。

  五、公共场所环境方面

  (一)道路积水现象较多。10日下午雷阵雨过后,部分路段积水较为严重。

  (二)部分场所乱堆垃圾较多,未及时清运。如站前东小区,兴华大楼1幢、3幢东首垃圾坞处,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据市民反映,原站北物业自8月22日撤走后,该处垃圾一直处于无人清理状态;锦源路天骄网吧附近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温州火车站一带卫生状况较差。

  (三)部分五小行业卫生问题突出。部分小餐饮证照不全、健康证缺少或过期、消毒设备未开启或无消毒记录、环境脏乱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四)小广告牛皮癣较多。部分社区楼道口及物业小区电梯、楼梯口小广告泛滥。如东来锦园201室住户大门,名豪网吧厕所内。

  (五)部分小区楼道乱堆放现象较多。部分社区及物业小区楼道乱堆放,乱搭建现场严重。如东来锦园安全通道多处被杂物堆放,其中3-4层消防箱处堆放大量杂物,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典雅小区一幢8层高楼1层楼梯扶手处全部晾晒着毛巾。

  六、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方面

  (一)学校周边店铺经营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小餐饮店超范围经营、证照不全、营业执照过期未年检、健康证过期等现象较为突出,学生放学后部分学生在周边小餐饮店购买使用“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部分商店违规售卖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等玩具和有奖刮刮卡;校园周边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流动摊贩和无证摊点。如站前东小区欧龙1幢112号(站前送丰百货)。

  (二)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不够规范。无指示牌、环境布局不够温馨、工作职能未上墙、功能划分不全,无独立专用咨询室、无家长陪护空间、网络教育的功能暂时未发挥等现象存在。

  七、市民文明素质方面

  (一)文明出行意识有待加强。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骑电瓶车带人,机非车道不分现象时有发生,机动车乱停放、礼让行人意识不强。

  (二)公德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居民小区乱堆放现象较普遍,部分小区楼道内杂物乱堆,乱丢乱扔垃圾、乱涂乱写等现象时有发现。有的随意晾晒、公园随丢垃圾、睡觉、占用绿地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八、整改要求

  (一)对照标准抓整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攻坚九大难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鹿委办发〔2014〕51号)和《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鹿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职能任务分解表>(修订办)和<鹿城区迎检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职能任务分解表(修订版)>的通知》要求,对照测评标准和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落实专人抓整改。11月份左右,中央文明委将对温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测评考核,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街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各街镇、各部门要针对省文明委调研组反馈情况,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举一反三抓好存在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点轻面,重突击轻常态。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九大攻坚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工作分工,主动牵头,及时梳理并协调解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各责任单位对省文明委反馈问题的整改,请于9月25日16:00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加盖公章后(电子稿一并)报区文明办(创建办)

  联系人:金碧 联系电话:88030623,13706661398(661398),传真:85552016,邮箱:277406430@qq.com。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