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第1期)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通报
近期来,我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攻坚九大难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鹿委办发〔2014〕51号)和鹿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职能任务分工,制订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态势。
但是,近期市创建办在文明城市创建督查中,发现我区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距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还有许多差距,如公益广告宣传、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市容环境、窗口服务、社区创建等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街镇、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加快整改提升。
一要迅速行动,积极整改。根据《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情况的督查通报(一)》(温创建办〔2014〕2号)文件精神,针对社区督查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着力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推进计划,于9月29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鹿城区创建办。联系人:蔡程坚,电话:88030623,传真:85552016,QQ:609529708@qq.com。
二要强化责任,合力推进。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定期协商制度,掌握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