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关于鹿城区申报第十一批温州市文明村创建情况的报告
关于鹿城区申报第十一批温州市文明村创建情况的报告
鹿文明委〔2014〕1号
温州市文明委:
受市文明办的委托,我区于2013年12月下旬组织人员对辖区申报第十一批温州市文明村的9个村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台帐阅审、实地检查、整体观察等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检查组认真细致的考核验收工作以及综合讨论评价,认为鹿城区藤桥镇雅漾村、金岙村等9个村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农村风尚良好,文体活动丰富,公共设施完善,村务管理规范,社会秩序良好,已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标准。
因此,建议命名鹿城区藤桥镇雅漾村、金岙村等9个村为第十一批市级文明村。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