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表彰2013年度鹿城区“文明书屋”的通知
关于表彰2013年度鹿城区“文明书屋”的通知
鹿文明办〔2013〕68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藤桥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了展示我区“文明书屋”建设成果,促进“文明书屋”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文明书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勇于探索,创新思路,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文明书屋”建设质量,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涌现出一批“文明书屋”先进典型。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全区“文明书屋”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各街(镇)申报并经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七都街道七都社区等10个社区书屋为2013年度鹿城区“文明书屋”。
希望受到表彰的社区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为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