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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优秀阵地、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12月02日 来源:鹿城文明网 作者: 发布者:鹿城区文明办 字体:

  关于开展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优秀阵地、

  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温文明办〔2013〕73号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属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和学校少年宫建设,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全力做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道德建设测评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优秀阵地、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以年度目标考核为依据,评选表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4个、先进单位47个、优秀阵地49个、先进个人88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县(市、区)、先进功能区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有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坚持每年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力,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项政策和上级部署的具体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在中央、省、市组织的各类专题活动中成效显著,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浓厚。

  2、“三结合”教育体系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三结合”教育网络作用明显;德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素质教育得到加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师德建设卓有成效;家庭教育富有特色,坚持经常,形成网络;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完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参与广泛,有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作用明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个人参观实行优惠的政策得到落实;中央电视台和本省、市电视台少儿频道(栏目)实现落地覆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公益性原则。

  4、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网吧经营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荧屏声频得到净化,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坚决有力,网络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积极推广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持久深入。

  5、学校少年宫建设取得实效。学校少年宫建设经费有保障,功能设置合理,设施齐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辅导员队伍健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系列主题活动载体丰富,氛围浓厚,坚持公益原则,双休和寒暑假等课外时间免费开放切实得到落实。

  6、“春泥计划”工作走在前列。大力实施“励志成长”、“知荣明耻”、“读书成才”、“实践育人”、“阳光心灵”、“净化优化”六大行动,严格落实有活动、有专人、有制度、有经费、有阵地“五有”标准,促进城乡共建、资源共享,具有创新和借鉴推广价值。加强农村(社区)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各种关爱行动广泛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入学教育和流浪儿童、孤残儿童得到及时救助和帮扶,取得明显成效。

  7、主题活动载体丰富、特色工作社会反响好。中央、省、市布置的各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主题活动组织有力、载体丰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影响广泛;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形成特色工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交流推广或表彰。

  (二)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勇于创新。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手段和方法,工作有新招、实招,积极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

  3、队伍健全。有一支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兼职队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成效显著。机制完善,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群众认可,受到未成年人欢迎,走在全市、本行业前列。

  (三)优秀阵地

  优秀阵地评选在《关于印发<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阵地考核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文明委〔2009〕14号)规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园地等范围内进行。

  1、组织领导有力。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重视,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有专门领导负责,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经费落实。 2、场馆建设良好。针对未成年人特点,设有展览馆(陈列厅)、多功能教育厅,有相应配套设施和器材,有集图、文、声、像为一体的反映阵地教育主要内容的资料。场馆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要求。新建的场馆要有良好的无障碍设施,原有场馆有条件增设无障碍设施的要及时增设。

  3、教育活动丰富。按照未成年人需求,充分挖掘教育内涵,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每年组织开展1-2次有一定影响力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获得好评。同时与3所以上学校建立长期共建关系,每年共同组织活动6次以上。

  4、管理制度规范。有专门负责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台帐资料齐全,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活动策划和组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5、队伍建设健全。配有较高水平的专职或兼职讲解员队伍。有一支志愿者队伍,常年提供建设管理志愿服务。

  6、社会效益明显。落实对未满18周岁的本地及外地未成年人集体(预约)参观活动和个人参观活动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80%,对未成年人的服务满意率达80%以上。

  (四)先进个人

  1、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爱岗敬业,自觉奉献。

  2、业务能力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3、积极开拓创新。善于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创造。

  4、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组织认可,事迹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联评审核和社会公示的办法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报送时间截止为12月10日。(联系人:郑华丽电话:88968603、8896520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710399750@qq.com。)

  附件:1、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阵地、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功能区申报表;

  3、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阵地申报表;

  5、2013年度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