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史记》
二十五年,大兴兵,使王贲将,攻燕辽东,得燕王喜。①还攻代,虏代王嘉。
王翦遂定荆江南地;②降越君,③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④
注①正义燕王喜之五十三年,燕亡。
注②正义言王翦遂平定楚及江南地,降越君,置为会稽郡。
注③正义降,闲江反。楚威王已灭*[越]*,其余自称君长,今降秦。
注④正义服虔曰:“酺音蒲。”文颖曰:“酺,周礼族师掌春秋祭酺,为人物灾害之神。”苏林曰:“陈留俗,三月上巳水上饮食为酺。”正义天下欢乐大饮酒也。秦既平韩﹑赵﹑魏﹑燕﹑楚五国,故天下大酺也。
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后胜①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②
注①正义音升,齐相姓名。
注②索隐六国皆灭也。十七年得韩王安,十九年得赵王迁,,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虏荆王负刍,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齐王建。正义齐王建之三十四年,齐国亡。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①“异日韩王纳地效玺,②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从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③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入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④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
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⑤廷尉斯等⑥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⑦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⑧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⑨‘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⑩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⑾天子自称曰‘朕’。”⑿王曰:“去‘泰’,⒀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⒁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⒂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谧。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⒄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注①正义令,力政反。乃今之赦令﹑赦书。
注②正义效犹至见。
注③正义质音致。
注④集解汉书邹阳传曰:“越水长沙,还舟青阳。”张晏曰:“青阳,地名。”
苏林曰:“青阳,长沙县是也。”
注⑤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御史大夫,秦官。”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也。”索隐绾姓王。劫姓冯。
注⑥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廷尉,秦官。”应劭曰:“听狱必质诸朝廷,与觽共之,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注⑦集解蔡邕曰:“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立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髃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与之言,因卑达尊之意也。上书亦如之。”
注⑧正义郡,人所髃聚也。
注⑨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注⑩索隐按:天皇﹑地皇之下即云泰皇,当人皇也。而封禅书云“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盖三皇已前称泰皇。一云泰皇,太昊也。
注⑾集解蔡邕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诏书。诏,告也。”正义令音力政反。制诏三代无文,秦始有之。
注⑿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称之,贵贱不嫌,则可以同号之义也。皋陶与舜言‘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后天子独以为称。汉因而不改。”
注⒀正义去音丘吕反。
注⒁集解蔡邕曰:“髃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注⒂集解汉高祖尊父曰太上皇,亦放此也。
注⒃集解谥法,周公所作。
注⒄正义色主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