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藤桥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巩固提高我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水平,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老百姓幸福感,根据温委办发〔2012〕152号文件精神,我区起草了《关于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认真审阅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稿形式(电子文稿修改处需标注红线)反馈至区文明办创建科;如无不妥,请书面反馈,过期将一律视为同意。(联系人:林小芬,电话:88030618,传真:88030776,电子邮箱:1041648768@qq.com)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