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鹿文明办〔2012〕3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藤桥镇党委: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落实我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迎检工作各项任务,根据《关于印发<鹿城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职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鹿文明委〔2012〕2号)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健全和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现将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注册时限
各街道、藤桥镇需在2012年6月25日前根据任务分配表(附件1)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二、志愿者注册信息报送格式
根据志愿者注册信息登记表(附件2)要求填写志愿者基本资料,其中志愿者年龄≥16周岁,其他资料无硬性规定。资料统一采用电子文档Excel形式上交。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各街道、藤桥镇要高度重视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信息登记专人负责,杜绝信息收集不全等情况的出现,同时注意信息保密。
2、统一标准。所有资料均按照附件要求整理,按照内容齐全、分类清楚、结构完整的要求进行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对于志愿者信息重复问题,以先交者为准,后交者需剔除重复信息,补齐人数上交。
3、明确时间。各街道、藤桥镇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志愿者注册信息收集、补充、整理,台帐资料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团区委组宣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区委组宣部,联系人:赵洁,联系电话:88030152,汇总信息发送至邮箱zhaojie530@qq.com
附件:1、鹿城区志愿者注册任务分配表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