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温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鹿委办发〔2013〕4号
关于转发《温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藤桥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温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
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简称“四边区域”)的环境状况是反映温州城市形象和生态建设水平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由于“四边区域”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高,已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快改善“四边区域”的环境面貌,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根据《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浙委办〔2012〕87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六城联创”工作成果,扎实开展我市“四边区域”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简称“四边三化”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目标,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进一步强势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全面整治“四边区域”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边三化”行动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按照“应绿尽绿,能绿尽绿”要求,通过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到2014年全市国省道公路边一定区域(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主要河道两岸和矿山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景观带和风景线;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公路边:国省道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直观可视范围内“无违建、无垃圾、无非法无序广告牌”。
2.铁路边:铁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0米以上;直观可视范围内“无违建、无垃圾、无非法无序广告牌”。
3.河边:完成河道整治,加强河道保洁,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
4.山边: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省、市、县“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需治理的矿山治理率达到80%以上。此外,建设森林通道1000公里以上、建成森林村庄700个以上、完成交通沿线林相改造10万亩以上;国省道公路、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全面创建成“烟尘控制区”。
(二)进度要求。1.准备发动阶段(2012年9月—12月)。市生态办牵头制订全市“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铁办、市卫生局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四边区域”存在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制订辖区内“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4年6月)。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结合实际开展辖区内“四边三化”行动,2013年春节前全面启动“四边区域”今冬明春绿化工作,2013年5月前开展“四边区域”洁化、绿化、美化专项大检查;2013年10月前开展“四边区域”互学互比活动,推动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国省道公路、高速公路、普速铁路沿线,以及主要河道河边、山边整治任务;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四边三化”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四边”洁化绿化美化水平,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3.自查验收阶段(2014年7月—10月)。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开展自查自纠,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市“四边三化”行动进行考核验收,总结上报“四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4.迎检提高阶段(2014年10月—12月)。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接受省级现场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以公路沿线整治区域内“一种三清”(即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和无序广告)为重点,依法彻底对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国道向外20米、省道向外15米)、国省道公路边可视范围内(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国省道向外100米)影响环境的“脏乱差”进行全面整治。
1.推进公路绿化工作。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行动,实现国省道两侧沿线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5%,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形成隔离栅内与隔离栅外建筑控制区内两条层次分明、有序结合的绿化带。
2.推进垃圾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国省道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废品收购点,消除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提高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
3.推进违法建筑清理工作。拆除或清理国省道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拆除、迁移、规范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场所;清洁和美化沿线建筑物立面。
4.推进违法广告清理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在2013年6月前出台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办理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许可,原则上不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对未经许可设置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2012年底前拆除高速公路现有非公路标志标牌50%以上。对经许可设置的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立即修复;对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拆除;已到许可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延续许可;尚未发布广告的,责令产权单位发布公益广告;力争通过整治,国省道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与管理。
(二)推进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以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打非治违以及打击其他各种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的行为为重点,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居民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影响环境的“脏乱差”进行全面整治。
1.推进绿化种植工作。坚持种养结合,按照“常青有花、整齐美观、林带不断”的要求,铁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单侧宽度达到10米以上,其中高速铁路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绿化里程161.85公里,普速干线铁路沿线绿化里程55.1公里。加强绿化种养管理,建立健全绿化种植维护责任网络,分项划分责任公里,实行责任公里负责制。2.推进垃圾清理工作。结合铁路三线建设,加强沿线环境和站容站貌整治。华铁旅服公司要加强列车及车站的日常保洁工作,对列车上的垃圾实现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对车站垃圾做到及时捡拾清扫,并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存放,及时清运;站台和候车室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污垢、口香糖、烟头、水渍等,继续推广采用新型车辆,革新排污设施,分阶段推进客车污水污物直排治理工作,直至消除其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禁堆垃圾及污染物。
3.推进打非治违工作。依法处置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清除铁路线路两侧、车站周围安全保护范围内非法建造危险品生产、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杜绝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品或进行爆破作业。
4.打击其他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列》的各种行为。依法处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范围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线路安全或行车瞭望的植物,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在铁路桥梁(含道路、铁路两用桥,下同)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者危害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违法行为。
(三)推进河边洁化绿化美化。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区域城乡河道整治为重点,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
加强河道综合管理,推广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河道保洁、水域保护、堤防管养、绿化养护、采砂监管工作,巩固河道生态建设与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成果。努力推进瓯江、飞云江、鳌江、楠溪江、横阳支江、重要水源地入库河流、温瑞水系、瑞平水系、江南河网、乐清平原河网等水生态保护、绿化景观建设、脏乱差整治工作。对河道已经进行初步整治、河道建设管理措施较完善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以水系沟通、节污控源、清淤疏浚、清障拆违、岸坡自然化生态化整治、岸边绿化为主,使河道水利、生态、景观等功能得到基本恢复。主要水系、航道、河渠堤坝沿线两侧绿化,要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护坡、绿化河道为主要功能,乔灌草结合,尽量选择耐水湿树种,做到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主要水系两侧山体要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抽针补阔、抚育提质等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有条件的江河堤坝滩涂要大力营造以消浪和护堤为主要目标的防浪林带。无人工堤坝或固定河床的地段,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的河床外侧,结合实际情况营造以灌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固岸林带。
(四)推进山边生态环境整治。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露采废弃矿山的复垦复绿、景观修复及沿线青山白化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全面实施坟墓生态化改造,首批计划的矿山治理率达100%,应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以上,坟墓生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1.集中力量推进“四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做好龙湾区永中黄石山桥北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废弃矿山、乐清市城东街道(原乐成镇)白沙东山采石场和瑞安市瑞祥新区(原莘塍镇)上沙塘采石场等矿山的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治理面积为14.86万平方米。
2.严格执行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和使用;按照“应建必建”的思路,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四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提高经营性采矿权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和采矿权设置方案要求,原则上在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不再新设置经营性矿山。
4.加快实施坟墓生态化改造。按照“生态化改造、迁移安置、无主深埋、分类实施”的原则,加大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青山白化整治力度,全面实施坟墓生态化改造,推进公益性墓地选址建设,开展坟墓生态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青山白化治理水平。
(五)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六城联创”工作,以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和城市主干道、主要河道等区域为重点,穿城铁路、城市主干道两侧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两侧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85%以上,城区山边、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区河道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四边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高。
1.推进路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及时修编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大力推进沿线绿地建设,切实提高绿化普及率和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整治沿线环境卫生,确保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物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整治沿线违法建筑,确保无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整治沿线广告牌,确保无违章、破旧及无序广告牌;规范设置沿线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或修饰,确保无破旧建(构)筑物。
2.推进河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城区范围内河流环境整治,改善水质,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景风貌。全面清理河道沿岸垃圾、违法建(构)筑物,加快建设河道绿带和滨水公园,结合游步道建设实现退河还绿,加强河流的清淤、疏浚、保洁等治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
3.推进山体公园建设。到2014年年底完成城区山体公园规划红线内的拆违建绿整治工作,完成对城区山边区域所有破损山体的生态恢复治理。
(六)推进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美丽乡村行动,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为重点,深入实施“三个100%”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沿线乡镇村庄连片整治。建立完善垃圾统一收集处置体系,重点清除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村庄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大力种植乔木和乡土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交通沿线村庄绿化格局。加强交通沿线村庄立面整治和景观设计,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七)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将“四边三化”行动与“六城联创”、“美丽乡村”、“绿色城镇”、“森林温州”等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持续推进交通干线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绿化,重点加强省际、市际交接地段、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互通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管理和养护。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相关经费,切实加大对“四边三化”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采取征用、租用、结构调整、依法流转、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落实“四边三化”绿化用地。全面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绿化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提高垃圾统一收集处置水平,切实巩固洁化、绿化、美化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四边三化”制度,各地要将“四边三化”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四边三化”负总责。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专门工作队伍和人员责任;要建立县(市、区)领挂钩联系制度,落实“分段包干”责任,分区域、路段、河段建立片长制、路长制、河长制。要把“四边三化”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绩和生态建设考核范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生态办牵头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四边三化”行动,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查公路用地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市铁办负责指导督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督查河沟池塘整治和河道非法采砂查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查矿山整治与复绿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四边区域”的洁化工作,把“四边三化”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四边区域”的绿化工作;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四边区域”的美化工作;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区“四边三化”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坟墓生态化改造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四边区域”的烟尘控制以及温瑞塘河沿岸环境整治工作;市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市考绩办负责指导“四边三化”行动的考核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四边三化”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四边三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先进典型和取得的良好成效,及时曝光执行不力的后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紧密结合“六城联创”、生态市建设等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四边三化”行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四边三化”行动作为市委、市政府“六督联查”的重要内容,市领导定期开展重点督查,市生态办会同市考绩办每月开展联合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铁办等主要牵头部门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实地督查考评,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生态办报送“四边三化”实地考评结果、每季度报送全市“四边三化”工作进展情况。市生态办要及时汇总,加强评估分析,建立“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制度,排名情况在媒体上公布;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切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市四套班子领导“四边三化”挂钩联系一览表
2.温州市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3.温州市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4.温州市河道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5.温州市“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6.温州市城区“四边三化”行动指导意见
7.温州市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洁化行动指导意见
8.温州市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绿化行动指导意见
9.温州市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美化行动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