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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幸福社区创建动员大会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 鹿城区文明办 作者: 发布者:王珈璐 字体:

  3月18日上午,鹿城区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幸福社区”创建动员大会。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洪文滨,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强,区人大副主任朱启龙,区政协副主席胡海峰出席会议,副区长杨德听主持会议。各街道、藤桥镇社工委主任,党(工)委分管副书记,宣传委员,“幸福社区”创建有关单位,获年度省、市、区级文明称号集体代表等100余人参加。

  会上,表彰了2012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镇、文明社区、文明村,市、区级文明单位等。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代表在会上作了“幸福社区”创建表态发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吴东来介绍我区“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情况介绍。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强回顾2012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部署2013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洪文滨强调,建设“幸福社区”是贯彻落实党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最终目标。通过这次会议,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幸福社区”建设,人民幸福一定会成为我们最广泛的共识、最生动的实践和最靓丽的风景。

  洪文滨指出,在影响老百姓幸福感的诸多因素中,社区生活的满意度是其中一大因素。社区建设好了,群众就会有最直观的感受,自然也就有幸福感。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幸福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以群众感受为标准推进“幸福社区”创建,以居民内在的、主观的感受为标准,用居民的视角、以居民的需求,去考量“幸福社区”创建工作的措施、步骤、细节和成效,让居民能够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幸福社区”的建设成果。

  洪文滨强调,“幸福社区”的创建是当前社区创建工作的总载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共享资源,推进“幸福社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导向,通过试点推行,年初抓试点发动,年中抓指导实施,分布实施,有序推进。要加强领导、全民参与,加强对“幸福社区”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幸福社区”建设活动,共创“幸福家园”。(鹿城区文明办)